中新浙江网8月5日电(记者谢盼盼 通讯员张茹颖)在浙江台州仙居打工的河南人秦某无钱买火车票回家,喝醉酒后恰巧看到边有一辆出租车没拔钥匙,就想开车回老家。可是,开出去不到5分钟就连撞两车,当场被抓。8月5日,浙江仙居法院以盗窃罪判处秦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
今年2月7日凌晨1点40分左右,出租车司机周师傅趁着车上没有客人,去边的面馆买碗面,因为停留时间不长,就把钥匙插在了门锁上。没想到,等他付完钱再出来,发现车不见了。
不是名贵轿车,车上也没有贵重物品,这让周师傅十分纳闷。他赶紧报了警,与在110指挥中心的下,一驱车追赶,终于找到了被盗的出租车。而此时,出租车的前保险杠已撞坏,车旁站着一名男子,被和几名人团团围住,俨然是一个事故现场。
被围男子就是偷车贼秦某,河南省南阳人,35岁。今年2月6日,临近年关,在浙江仙居打了一年工的秦某准备回家过年。他买到一张第二天去金华的汽车票,买完票后几乎身无分文。
当晚在等车的空隙,因为天冷,秦某拿着身上所剩无几的钱买了一斤散装白酒,喝到深夜。喝完酒后,秦某跌跌撞撞走到车站附近的商业街上,看见边停着一辆出租车,车上没人,钥匙竟然还插着。正愁没钱买火车票的秦某酒醉壮人胆,决定开着这辆车回老家。
然而,秦某开了不到5分钟,当开到后溪与东交叉口时,连续与停在边的两辆汽车发生碰撞,包括出租车在内的三辆车都有不同程度损坏。这一幕恰巧被经过此处的王先生看到,马了警。
事后经检测,秦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190mg/100ml,属于醉酒状态。而且,调查发现,秦某还是无证驾驶。经鉴定,秦某所盗的出租车价值人民币56500元。秦某交代,他当时喝醉酒意识失控,因为回家心切才开走车,并不是故意偷车。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秦某醉酒后盗开车辆,其行为同时符合盗窃罪和驾驶罪的构成要件,属于刑罚理论上的想象竞合犯,按一罪处断,择一重罪处罚。本案中,盗窃罪的处罚比驾驶罪的处罚重,遂对秦某以盗窃罪量刑,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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