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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将建成绵阳、南充、宜宾等一批区域消费中心城市

类别:降价行情 日期:2021-3-9 4:43:20 人气: 来源:

  8月4日,《四川省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公布。方案提出“七大消费行动”。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的影响,培育壮大新消费,进一步发挥消费对经济增长的基础性作用,8月4日,《四川省培育发展新消费三年行动方案(2020—2022年)》正式公布。方案提出“七大消费行动”。

  包括实施主题文艺精品创作计划,开发数字景区、数字博物馆、线上演艺等新产品,打造熊猫、川菜特色文创知识产权,擦亮“天府三九大·安逸走四川”文旅品牌,适时举办乐山旅博会、甘孜山地文化旅游节等。

  包括运行“智游天府”平台,推广“智游天府码”,推动“智慧文旅城市”“智慧旅游景区”建设,创新研发沉浸式高新视频等。

  包括开展步行街提升,推进商贸古镇、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的和活化利用,建设乡村民宿示范集群等。

  包括推进以5G网络、数据中心、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区块链为重点的新型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县县通5G”工程,2020年实现所有市县5G网络全覆盖;2020年实现所有行政村通光纤宽带和4G网络等。

  包括建设“一核多极”现代高科技摄影棚,打造影视文旅融合服务平台;推进4K/8K超高清、虚拟/增强现实规模化应用,建设智慧广电示范体验中心;实施制造业设计能力提升专项行动计划等。

  包括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创建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建设一批线上线下融合的信息消费体验中心;引导“居家经济”合理有序发展,打造“数字化社区”;开展“企业上云”行动,到2022年上云企业累计超过25万家等。

  包括支持“一站多点、医养融合、养教结合”的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积极创建、成都等国家级智慧健康养老示范;支持有条件的地区创建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试点城市;探索发展第三支柱个人养老保险等。

  包括实施“健康四川”行动,开展“健康消费惠民活动”;建设医养结合示范省、“互联网+医疗健康”示范省,创建国家森林康养;支持成都建设国际医疗消费中心等。

  包括大力培育健身休闲、竞赛表演、体育培训等业态;推动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开展“百城千乡万村”全民健身运动,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利用既有建筑及屋顶、地下室等空间改建体育设施,鼓励场馆免费、低收费、延时;打造“跑遍四川”“游遍四川”等特色品牌,办好成都第31届世界大学生夏季运动会;支持自贡、遂宁等符合条件的地区创建国家体育消费试点城市等。

  梦见自己杀人不见血

  包括鼓励各地打造夜间消费示范街区,创建国家级夜间文旅消费集聚区,提升成都“夜游锦江”、宜宾“浪漫三江游”、泸州“畅游最美长江”等品牌知名度;支持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地夜间游览或延长观光时间等。到2022年,创建30个省级夜经济示范城市。

  包括适度亮化美化夜经济重点区域,适当放宽夜间外摆摊位,引导夜间摊位规范发展,包容审慎对待音乐俱乐部、驻场秀、酒吧等夜间文化娱乐业态;对同一场地举办多场次相同内容的大型活动,实行一次许可等。

  包括推动时尚设计与产品设计、数字创意对接;积极引入国际时尚机构,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原创设计;开展时尚“名师”“名品”评选,打造时尚创新中心;建设中国服装定制产业等。

  包括支持国际知名品牌融合熊猫等巴蜀文化元素,鼓励时装、家具、美食等特色产品与时尚潮流融合发展;实施“老字号”焕新计划,举办“老字号·新国潮”系列活动,推动设立西部首支老字号发展基金等。

  包括鼓励知名时尚品牌开设首店、旗舰店,推进名品名店名街联动发展;鼓励私人定制、网络预售等消费模式。争取设立市内免税店,增设口岸进境(出境)免税店,加快免税购物中心、区域性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建设,引导境外消费回流等。

  包括加快新能源汽车在城市公共交通等领域推广应用,延续购置补贴和免征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至2022年底;落实全面取消二手车限迁政策,推进老旧汽车报废更新。开展汽车下乡专项活动,推动乡镇以下有条件的地区建设加油站、加气站、充电桩等配套设施;大力发展消费金融,推进汽车、家电等行业的消费信贷发展,稳步扩大个人消费贷款范围等。

  包括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完善小区及周边适老设施、停车库(场)、智能快件箱、文体设施、物业用房等配套设施;既有住宅电梯增设三年计划,各级财政可对符合条件的既有住宅电梯增设项目采取以代补等方式给予专项资金补贴等。

  包括实施城乡高效配送专项行动,升级“快递下乡”;扩大电商进农村覆盖面,促进工业品下乡和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加快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性商贸物流配送中心、末端配送网点等建设;深入开展消费扶贫,构建互联网企业与贫困地区合作交流平台,助推深度贫困地区特色优势农产品销售等。

  包括加大在公共卫生、文化教育、养老托育、大数据应用等公共服务领域投入;启动“天府里·悦生活”“川渝好物进双城”“买川货·助脱贫”系列活动,支持各地推出消费券;省直有关部门(单位)可在现有相关专项经费中对成功创建消费试点、示范城市的地区给予一定励,省预算内资金对促进新消费的建设项目给予投资补助等。

  包括加强消费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大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查处力度,开展农村假冒伪劣商品专项整治;实施四川品牌创建行动计划,开展四川省天府质量评选,完善“四川制造”管理标准、“四川服务”应用标准;严格落实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制度,鼓励各地建立当地特色旅游商品无理由退货制度等。

  包括完善个人信息制度和消费后评价制度,大力打击网络刷单炒信等黑色产业链;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完善消费领域信用信息共享共用机制,为提供信用信息一站式查询和消费预警提示服务,稳步推进消费投诉信息公示,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机制等。

  消费实现回补增长。加快被、被冻结的消费,全省消费总量恢复增长,增幅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打造高品质生活宜居地,创建成都综合性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成绵阳、南充、宜宾等一批具有巴蜀特色的区域消费中心城市;到2022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过2.2万亿元,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分别超过3万元、1.8万元。

  新消费蓬勃发展。培育壮大新型消费、升级消费,到2022年,服务消费在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中占比提高到50%,信息消费规模超过6000亿元,网络零售额超过6500亿元。

  消费持续优化。不断提高经营者诚信度、消费者满意度、消费安全度和消费体验舒心度,到2022年,放心舒心消费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消费者满意度总指数提高到83以上,消费者信心指数跃升到1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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