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7年商务部新《汽车销售管理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局多次接到消费者举报投诉,为切实加强全市汽车销售市场监管,消费者权益,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促进全市汽车销售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决定从2018年1月至2018年3月底,在全市集中开展汽车销售专项整治行动,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汽车销售市场诚实守信、规范有序、公平竞争的营销,依法保障汽车消费者权益,推动汽车市场主体约束,诚信经营。通过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严查违法经营行为,提升汽车销售市场监管效能。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规范全市汽车销售企业经营行为,促进消费者选择、自主消费,树立汽车销售服务业良好形象,汽车市场秩序,推动全市汽车销售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
为保障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决定成立贵阳市汽车销售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由市商务局党委、局长蔡心红任组长,机关党委姜玉学任副组长,市场处、市商务综合执法支队、各区(市、县)商务局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丁宏涛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抓好汽车销售专项整治理工作。
综合运用《汽车销售管理办法》,不断加强和改进汽车销售环节监管,依法依规对汽车销售商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和查处。重点整治以下行为:
2.使用汽车配件是否存在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充新、以副厂配件冒充原厂配件、以不合格配件冒充合格配件、以及不依法履行汽车“三包”义务等违法行为;是否建立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档案建设管理等售后经营行为。
3.是否按照《汽车销售管理办法》要求按时按在商务部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上进行备案,报送信息等情况。
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负责统筹协调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并择机统筹各区(市、县)商务执量开展交叉执法检查,通过“两直”(即: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方式进行检查,全面出击、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汽车销售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其处罚信息上传至贵阳市商务云大数据监管平台。
各区(市、县)商务局要按照结合辖区汽车销售市场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汽车销售市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搞好调查摸底,细化工作措施,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及时汇报,做好各项动员部署工作。要强化对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监管执法能力。同时,通过电视、、等主流加强宣传,提高社会认知度,营造浓厚氛围。
各区(市、县)商务局要组建专业高效的执法检查队伍,对辖区内的汽车销售企业全面覆盖、突出重点,集中开展检查。对消费投诉较高的品牌汽车经销商和消费者投诉较为集中的问题,要进行重点检查;对不同的涉嫌违法行为,要依法采取相应检查措施和强制措施。整治期间,对一般性的轻微违法行为,采取首错不罚制,严格责令改正。对拒不改正或有重大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依规进行立案查处。
各区(市、县)商务局要根据整治情况认真开展“回头看”,及时总结经验,找出监管的薄弱环节,制定改进措施,探索创新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部门主管与合力监管的有效机制。2018年3月31日前将总结材料市局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区(县)两级执法队伍要充分认识整治汽车销售专项整治的重要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按照“突出整治重点、加强日常监管、健全长效机制”的工作思,落实监管责任,依法整治,稳步推进,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成效,使全市汽车消费市场得到进一步规范,消费者满意度得到进一步提升。
要注重加强对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报道,集中宣传专项行动规范整治的目标和重点,及时报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典型案例和行为,力求通过广泛宣传,提高社会意识,引导正确消费,突出商务服务职能,树立商务执法队伍良好形象。
规范和整治汽车销售市场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专业性和系统性强。各级商务主管部门内部要做好上下、区域、职能机构之间的工作协调。着力运用好商务云执法监管平台,对整治检查中发现的汽车销售企业的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将其处罚信息上传至贵阳市商务云监管平台,达到信息共享、合力共治的专项整治工作格局,逐步形成上下联动、快捷高效的“常态化”专项整治机制。同时,要强化外部联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工作协作,形成齐抓共管和企业“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局面。
各区(市、县)商务局要严格按照整治重点和方法步骤开展整治行动,把专项整治方法措施落到实处,强力推进专项整治工作的开展。为及时了解和掌握各地整治工作进展情况,交流经验,相互借鉴,市局对整治工作实行周调度制度,各区(市、县)商务局要明确专人负责,并将负责人及联系人联系方式(姓名、职务、联系电线日前到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每个阶段结束后,要按时阶段工作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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