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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Attorneys商家传线日,加利福尼亚州第一区上诉法院在一项离婚判决(Re Kumar))中做出决定:对新移民配偶根据I-864号表格强制执行其合同的请求予以支持。
在新移民的美国配偶提交基于婚姻关系的I-130表格时,会被要求提交一份经济书,也就是I-864表格,其中新移民的美国配偶承诺证其有足够的经济能力支持新移民在美国的生活,不用依赖于救济。那么在新移民和其美国配偶离婚时,新移民是否有的诉权请求强制执行这份书,从而获得相应的经济支持?法院的最新判决肯定了新移民的这一。这一判决也和美国上诉法院第九巡回法庭去年六月份的一份判决一脉相承。I-864 表格经济书
I-864表格的目的是确保新移民不成为美国财政的“公共负担”。大多数以家庭为基础的移民和一些基于就业的移民都需要一份表格I-864,表明他们有足够的财力维持生活,而不需要依靠美国提供财政支持。申请人必须在在I-864表格上显示拥有足够的收入或资产,以维持其移民和其家庭保持一定的生活水准(不低于联邦贫困线%)。就法律意思上来说,I-864表格是提交人与美国之间的合约。但是,I-864表格第8部分指出,“如果移民根据您签署的I-864表格成为美国的永久性居民,那么直到您按I-864表格的义务终止,您必须向该移民提供任何必要的支持,以维持他或她的收入至少为“联邦贫困线%。”
法院援引了8 C.F.R. §213中相应条款,该联邦法规新移民是申请人和之间合同的第三方受益人,故而该受益人享有与其他合同的第三方受益人相同的方式执行合同的。此外,法院还裁定,一名移民配偶寻求执行I-864表格的经济支持,该移民并没有义务寻求工作减轻损害赔偿。也就说,新移民不需要证明自己无法找到合适的工作,就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一判决大大便利了新移民对该的行使。通过婚姻方式申请移民的朋友们,敬请关于这一法院的最新判例。在离婚的情况下,新移民的美国籍配偶仍然有义务继续完成其在I-864表格上所承诺的经济扶助义务,该义务不会因为婚姻关系终结而终止。律师介绍
蔡旌明律师,天华律师事务所主任,博士,曾经担任雅虎公司的内部资深法律顾问。他的法律专长侧重于公司法,商业诉讼,及商业投资移民。
,先后毕业于南京大学,大学,美国密苏里大学,获得文学学士,法律硕士,硕士学位。曾经就职于美洲银行(Bank of America)证券信托部和多家欧美跨国公司,吴律师拥有丰富的公司运营及商业谈判经验,专注于为中小企业企业赴美投资以及个人移民事务提供全方位服务。吴律师拥有律师执照以及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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