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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下月起报废老旧汽车 不换新车也享最高补贴

类别:新车快报 日期:2017-9-24 19:25:48 人气: 来源:

  本报讯 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王月宏报道 近日,记者从沈阳市服务业委员会获悉,2015年度沈阳市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工作从9月1日开始,2016年1月31日前每周三(工作日)进行集中办理,工作时间为9:00-16:30。

  日前,财政厅、服务业委员会联合下发了《关于印发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明确放宽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政策,不买新车同样享受最高补贴1.8万元。

  这一政策将极大调动车主报废老旧汽车的积极性,初步估计2015年将多回收重型载货报废车1500余辆。而2014年的政策是老旧汽车报废后必须购买新车才能享受最高补贴1.8万元。

  车主可携带相关材料到沈阳唯一一家具有报废汽车回收拆解资质的沈阳秋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皇姑区文储55号)办理。

  此次补贴标准为:半牵挂引车、重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8万元人民币,中型载货车每辆补贴1.3万元人民币。

  1.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10年以上(含10年)且未达到的使用年限的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重型载货车(含普通货车、厢式货车、仓栅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平板货车、集装箱车、自卸货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中型载货车;

  2.201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0年的品运输(机动车登记证书或机动车行驶证上使用性质登记为品运输或危化品运输,下同)半挂牵引车、总质量大于12000千克(含12000千克)的品运输重型载货车(含厢式货车、封闭货车、罐式货车、集装箱车、特殊结构货车等车型,下同),以及总质量大于10000千克(含10000千克)且小于12000千克的品运输中型载货车。

  市服务业委、市财政局、沈阳秋实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分别派专人入驻联合服务窗口,便于车主办理报废补贴。咨询电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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