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6日,河南总队举行第22个“交通违法”,会上通报了2017年我省发生的22起亡交通事故被追究主体责任(即重大责任事故罪)的情况,据悉,在这22起事故中,肇事车辆中近7成为货车。
在今年国庆长假期间,开封大广高速通许段发生一起交通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在10月26日河南总队举行的第22个“交通违法”上,对该起事故进行了通报。
据悉,2017年10月2日18时17分许,红驾驶豫S49108大型普通客车沿大广高速西半幅由北向南行驶至大广高速1963KM 900M处时,因雨天行驶未降低车速,未与前车保持安全车距,且操作不当,致使车辆失控向左侧翻,与魏永亮驾驶的京NW1388小型轿车、刘喜善驾驶的豫PH0008小型轿车相撞,魏永亮所驾驶的车辆又与于少华驾驶的皖K19J86小型轿车相撞,大型普通客车与侧护栏相撞冲出面发生仰翻,造成4人当场死亡,1人抢救无效死亡,38人受伤。
当天的上,省总队还通报了2017年我省发生的另外21起亡交通事故。据省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的22起事故均造成了人员伤亡,少则造成1人死亡,多的达6人,共计55人,也就是说这些事故终结了55个鲜活的生命,对其家庭造成了不可损失。
“这22起事故的肇事车辆中,货车占68%、大客车占27&、校车占5%。”省总队上述负责人介绍说,这些肇事的货车、客车、校车在事故中负全部或主要责任。
记者了解到,此次通报的22起事故,交通管理部门除依法追究肇事驾驶人的法律责任外,按照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展开主体责任追究,依法追究了22起事故中肇事客车、货车、校车所属企业(学校)的39名法人、经理、安全员、GPS调度员,以及车主的刑事责任,其中1人已被判处实刑,其余人员均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正在追责中。
据省总队相关负责人介绍,10月2日发生在开封大广高速通许段这起交通事故,大型客车所属的固始客运站经理孟祥林、客运科长马山林、副经理朱泽禄、安技科长马松军、车辆运营经营者吴纯义等均被追责。
“我们集中这些被追究交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的事故案例,希望通过新闻向社会告知:今后凡发生涉及客车、货车、化学品运输车、校车的亡交通事故,河南交管部门不仅要追究肇事驾驶人的法律责任,对负有主要及以上事故责任的道交通运输企业或学校负责人、工作人员及车主等,我们也将依据《中华人民国刑法》、《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国道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国道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严肃追究其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直至刑事责任。“省总队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全省道交通运输企业、学校引以为戒,举一反三,严格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依法依规管理好所属车辆及驾驶人,全力确保广大司乘人员及学生的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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