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宝驾出租私家车丢失车主获赔6.5万租车费记者盘点今年30起相关案件发现共108辆车被骗私家车出租丢失4成追不回
将私家车通过网络租车平台“宝驾”出租,结果车辆不知去向。因同“宝驾”所属的宝驾(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协商未果,闫女士将宝驾租车告上法院,索赔租金、车辆等相关损失共28万余元。
海淀法院一审判决宝驾租车赔偿闫女士6个月租车费用6.5万元,宝驾租车不服上诉。《法制晚报》记者获悉,日前,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制晚报》记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对2016年以来公开的30起涉及“租车诈骗”的判决书进行统计,发现被骗车辆共108辆,其中网约车案5起,涉及20辆车。30起案件中,八成为团伙作案,11起为前科犯作案,超四成车辆无法追回。典型事件宝驾租车平台丢车车主获赔租车费2015年4月30日,闫女士通过宝驾租车将名下一辆京牌黑色本田CRV租给王某,约定每天租金300元,节假日每天租金500元。闫女士在缴纳200元押金后,宝驾租车为该车安装了GPS定位装置。2015年5月4日,闫女士发现王某将车开到河北后至今未归还。此后她多次拨打“宝驾”客服电话,均未得到答复。闫女士认为,宝驾租车之前发生过丢车事件,却未给自己风险提示,租车人王某有前科,宝驾租车未审核。她丢车保驾应该承担责任,遂起诉宝驾租车要求赔偿经济损失28万余元。宝驾租车不同意赔偿,称公司为车辆投保了被盗抢险,因该案涉嫌诈骗,故保险公司拒绝理赔。对车主造成的损失,由犯罪嫌疑人负责赔偿,通过公安机关执法或者法院判决执行。一审法院认为,宝驾公司作为居间服务的专业公司,明知车辆有丢失风险,未向闫女士履行完整的告知义务。宝驾公司虽在其官网刊载有“盗抢险理赔条件”,但没有在显著位置予以提示,而是夹杂在大量的琐碎信息之中,导致车主不会及时注意到该提示,与其公开宣传及承诺不符。海淀法院一审判令宝驾租车赔偿闫女士6个月租车费用共6.5万元。对于闫女士要求赔偿车辆损失的诉讼请求,法院予以驳回。宣判后,宝驾租车向一中院提起上诉。一中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对于判决结果,闫女士表示,警方已告知其嫌疑人被抓,但涉案车辆很难找回,目前只希望宝驾公司能积极赔偿。记者今天登录宝驾公司官网发现,公司已用红色粗体字标出免责条款,“若车辆出租期间,盗抢车辆不予归还,或将车辆抵押从中渔利,属于恶性诈骗刑事行为,租车保险将不予赔付,由车主提请公安系统报警报案……对于车主造成的损失,由犯罪嫌疑人负责赔偿。”延伸采访借租车平台团伙将私家车倒卖出京近两年来,通过租车平台诈骗、倒卖私家车案件时有发生。今年7月,丰台警方通报,打掉一个横跨11省作案团伙,抓获37名嫌疑人,起获5辆被盗车。这个团伙盯上网络租车,他们在网上发布“租车赚钱”的广告招“客户”,再指使“客户”到租车平台租车,再由盗车团伙把车卖给下家,并按比例分配卖车款。2015年海淀警方通报一起通过租车平台诈骗私家车的案件,犯罪团伙利用PP、友友等租车软件平台,将私家车骗租后倒卖出京,并在山东等10省市销赃。为了逃避法律责任,作案时“枪手”和“收车人”双方竟然签署了借款和抵押协议。警方接到20余名车主报警,打掉4个诈骗团伙,抓获团伙成员24名,破获系列诈骗案件30余起,起获被骗车辆18辆。数据分析30起租车骗案超四成车辆无法追回时下网络租车越来越火热,但也被不法分子盯上牟利。《法制晚报》(微信ID:fzwb_52165216)记者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搜索统计发现,在2016年以来公开的私家车出租丢失案件30起共计108辆车,其中利用互联网租车平台进行租车诈骗的案件为5起20辆车,涉及一嗨租车、凹凸租车、交友租车、PP租等多个租车公司。被骗车辆平均价格15.4万元,其中凯美瑞最多,达19辆。统计发现,这些骗租车辆中有85辆均被“低价出售”,41辆车未追回;另外23辆则被质押借款,5辆车未追回。追回率不到六成。30起案件涉及85名被告人,六成判刑3年以上。在这些案件中,有11起案件为有前科嫌疑人参与,占比近四成。此外,团伙作案占到八成之多,其中团伙规模最大的有13人。案件解读租车平台监管漏洞大海淀检察院检察官郭晓东表示,嫌疑人之所以能轻易得手,存在多方面因素。一方面,租车公司对租车人的个人身份资料、租车记录等信息审核不严,导致犯罪嫌疑人有机可乘。租车公司对出租车辆的监督管理存在不小的漏洞。此外,二手车抵押、收购市场的混乱也为嫌疑人销赃提供了方便。北京市律师协会专业委员会主任李学辉在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租车平台作为一个新生信息整合平台,目前的现行法律中,并没有明确规定其需要对用户承担什么责任。但作为专业公司,租车平台不仅是提供交易便利,它从中收取服务费用,属于商业牟利。如果租车平台对租车人把关不严,没有要求租车人提供充分担保,致使车辆损失,应负责任。另一方面,车主将车辆对外出租,应考虑到相应风险,将非营运车辆用于出租盈利,如果车辆丢失,自身也应承担相应责任。文/记者唐李晗王岗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与环球网无关。其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未经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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