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省市物价部门了解到,根据《国家发展委关于治理规范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省物价局近日连续下发了《关于公布取消降低和放开部分经营性服务收费的通知》,将商标代理收费、二手车(原为旧机动车)机动车交易过户中介服务费等六项经营性服务收费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取消了财政安排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和标书工本费。
据合肥市物价局相关人士介绍,放开收费的6个收费项目分别为商标代理收费、专利代理收费、跨区机收作业中介服务费、二手车(原为旧机动车)机动车交易过户中介服务费以及宾馆、饭店、招待所、商业写字楼代办电信业务收费和汽车维修工时单价。取消的2个收费项目分别为财政安排项目的采购代理费用和标书工本费。业内人士分析,这些收费项目放开后,有利于市场充分竞争,优胜劣汰,同时,也可适当减轻企业负担。(赵海溶)
推荐:
网友评论 ()条 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