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深圳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出炉,办法指出,二手小汽车买卖也需“周转指标”才能进行。
深圳今年实行小汽车限购后,二手车市场一度遇到难题:二手车商收购二手车时需要有小客车指标才能办理过户,因此二手车商对收车很谨慎,市民想要更新车辆也因而受到影响。为解决这一问题,深圳将出台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
交通运输委员会官网于昨日公布了《深圳市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通过推出“虚拟指标”的方式,使二手车经营者可以便捷地进行车辆收购并办理转移登记。
即日起,市民可登录市交委官网查询上述征求意见稿,并提出修改意见和,相关意见和可于10月30日前发送电子邮件至
据了解,周转指标的出台,旨在方便二手车经营者进行车辆收购。深圳限购后,二手车商由于手上没有足够的增量指标,收购车辆时难以过户到公司名下,存在流通困难的问题。
《征求意见稿》,深圳二手小汽车交易周转指标(以下简称“周转指标”)是指本市行政区域内二手车经销商交易二手小汽车办理机动车虚拟转移登记使用的指标。深圳市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中心(以下简称“调控中心”)负责全市周转指标配置、管理。
周转指标配置周期为一年。由调控中心按照上一个配置周期全市二手车交易量的10%进行配置,首次配置以上一年度的二手车交易量为基准。同时,调控中心可根据省商务主管部门备案的交易市场数量变化及市场内需求变化,对周转指标的配置周期和额度进行调整。
根据《征求意见稿》,周转指标将以二手车交易市场为主体进行配发。二手车经销商与原车主签订购车协议完成小汽车收购,并将原车牌、车辆行驶证、机动车登记证等交易市场,交易市场向调控中心提交申请,调控中心会同等部门审核后,向交易市场分配周转指标。周转指标实行无偿分配,交易市场应当在市场醒目实时公示周转指标的分配及使用情况。
同时,交易市场也对二手车经销商的周转指标使用负有管理责任。《征求意见稿》,交易市场应建立周转二手小汽车出入登记制度,严格管理市场内的周转二手小汽车,定期检查二手车经销商周转二手小汽车出入经营场所的情况;应落实专人对周转指标的使用进行管理。周转二手小汽车须在一年内办理实际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超过一年须办理注销登记或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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