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被誉为汽车城,不少外地的朋友也会来咱长春选购汽车。高先生就特意从市来长购车,没想到,这钱也交了,车也提了,就在办理更名过户之前,卖家不见了。
4月4号一早,的高先生来到华港二手车市场,相中了一辆五菱牌微型面包车。高先生跟卖家谈了谈,对车况等方面都挺满意,尤其听到这车出厂日期是2014年4月,刚刚一年,而且看车辆行驶证,卖家就是车主本人,感觉挺靠谱,当场就跟卖家签定了交易合同书。双方商定总车款5万3,高先生先付5万,同时将车提走。等车辆过户后,高先生再将剩下的3千元付给卖家。双方约好,清明假期一过,就到车管所办理过户手续。但是,高先生万万没想到,到了4月7日,卖家不露面了,电话也打不通。
卖家去哪了?高先生满心疑惑,他回忆起来,在双方商谈时,卖家曾表示,车辆的“绿本”,也就是机动车登记证书忘带了,承诺过户时会带着,当时自己也没多想。现在,卖主不现身,难道是这车有问题?
高先生从处得知,这辆车已经被抵押了,而且还有7条违章信息,被计18分,罚款1250元。按正常来讲,被抵押的车辆,机动车登记证书上会有相关的标记,而且,被抵押车辆是不允许进行买卖的。由此,他推断,这也是买车当天,卖家没有提供机动车登记证书的真实原因。没有登记证书,车辆就不能办理过户,如果真的是抵押车辆,这车还有被强制拍卖的风险。这些,都得由卖家现身来解决。
采访中,《城市速递》记者在这辆车的行驶证上看到,车辆所有人叫王岩,住址登记在南关区某小区,在双方签订的机动车交易合同上,王岩写的“地址”是农安县。几天来,高先生夫妻俩一直在联系这个“王岩”,不但电话打不通,按照居住地址寻找,也发现此人早就不住在那了。那么,既然是在华港二手车市场购买的车辆,华港公司方面能不能找到这位卖家呢?4月9号,记者和高先生来到长春华港机动车市场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于洪林了解情况后表示,华港二手车市场,是向市民提供一个平台,买卖车辆。如果个人卖车,需要交几十元的停车管理费后,可以买卖,散车交易有固定的区域,卖家随来随走,市场方不做过多约束,也不会做详细登记。如果市民在散车交易区购买车辆,出现纠纷公司也无法负责。
于洪林表示,市场内也有固定商户,比如停车场内的彩钢房,就是固定商户的办公地点,买车方也具有相关资质,如果消费者是在场内固定商户处购买车辆,出现问题,华港方面会先期赔付。卖给高先生车的人属于散户,他们无法查验其身份和下落,不过还是会尽力配合高先生解决此事。
中午11点40分,高先生夫妻俩又来到报警,希望找到王岩。在警方向高先生了解情况时,记者离开了现场。下午2点左右,高先生的妻子给记者打来电话说,警方并没有立案。对此,熠融律师事务所律师丽娜表示,如果机关调查认定,不涉及合同诈骗,那这起事件就可能只属于民事纠纷。根据我国法律的,如果没有抵押权人的同意,也就是银行的同意,高先生和卖车人这个合同有可能是无效的,可以撤销这个买卖协议,撤销解除后,高先生就应该把车还给卖车人,卖车人也应该把钱还给高先生。律师高先生尽快提起诉讼,之后法院就会依据法律程序传票传唤卖车人。
16号,记者再次联系了高先生的妻子,将律师的反馈给她,她说,这事没有着落,他们已经回老家了,车留在长春,没敢开回去,她打算好好考虑律师的,提起诉讼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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